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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立法保障基层快递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权益

时间:2022-06-10 15:48:31  作者:  来源:  查看:105  评论:0
内容摘要:5月27日,新修订的《福建省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提出“可以为灵活性、流动性较大的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单独办理工伤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参保机制...

5月27日,新修订的《福建省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提出“可以为灵活性、流动性较大的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单独办理工伤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参保机制”。据悉,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从立法层面保障基层快递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去年以来,福建局多措并举,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一是推动修订一部地方法规。即大力协调推动将支持灵活性、流动性较大的快递企业人员单独办理工伤保险写入新修订的《福建省邮政条例》,并实现人社部门应当对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建立健全参保机制的突破。二是组织开展两次专题调研。联合省人社厅组成调研组深入福州、泉州等地,召开工作推进会2场、现场座谈会7场,走访基层快递企业15家次,与地方人社、邮政管理部门和快递企业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各地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缴费基数、缴费流程等情况,听取和收集各方工作意见建议12条。三是牵头出台三个指导文件。经省政府同意,牵头联合六部门出台《福建省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联合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为全省各地推动落实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和工作指导,全省九个地市实现出台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配套措施全覆盖。截至2022年5月底,全省已有2.8万基层网点快递员缴纳工伤保险,其中单独缴纳工伤保险近4000人。

福建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立足实际,因地制宜,联合省人大、省人社厅等部门加大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力度,实现“应参保尽参保”,切实保障全省快递企业从业人员社保参保权益。
 

(来源: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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