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到2022年,全省中心城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物流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其他物流用车采用新能源汽车。在加大新能源汽车使用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出,对已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新能源邮(快)件末端揽投车辆,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在划定区域临时停靠不超过30分钟。在新、旧住宅小区规划建设和改造时,调增邮政、快递新能源车辆临时停车位。对省内新能源汽车办理电子收费的,予以赠送电子标签,并按有关规定享受通行费用优惠。
截至目前,福建省邮政快递业新能源车辆保有量达1158辆,在新能源车辆推广方面,厦门、宁德、龙岩等市局依托地方车企及政策优势,为企业与车企牵线搭桥,鼓励企业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邮(快)件开展业务,为推动绿色运输提供有力支撑。
福建局将结合立足全省行业实际,结合国家邮政局“9792”目标要求,加强部门协调,推进政策落地,扎实推动新能源车辆在全行业的推广应用,为“生态美”新福建建设贡献行业力量。